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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公司法另类诠释--三个和尚没水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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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家对中国的这些文化应当很熟悉,宁做鸡头、不做凤尾!窝里斗!三个和尚没水喝!这些都被认为是文化的糟粕。但从另一个角度看,我们是不是可以将它理解为文化的精华——鼓励大家设立一人公司?”
解说:刘俊海认为,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股东建立,主要是由有限公司产生的经济根源决定的。在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初期,人们看重的是它的集资功能,即有限责任公司集小成巨、集腋成裘的功能。但是,那毕竟是在财富高度分散的早期资本主义社会,如果我们平心静气地审视当今社会,就会发现这个社会人均占有财富已高度不均衡,20%的人占据了这个社会80%的财富。在这种情形下,股东的人数与资本的数量、信用已没有必然联系。只要有钱,一个人完全可以设立有雄厚资本和良好信用的大公司。在这种情势下,欧盟、美国、日本均已承认一人公司,中国在新公司法中承认一人公司,也是大势所趋。
刘俊海认为,“所谓制度的移植,最关键的是文化。中国的文化中有一人公司的基础,我甚至可以乐观预计,新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后,到2010年,中国可以超越美国,成为世界第一公司大国!但是,问题在于移植的制度不能被内部文化完全同化,否则也是相当可怕的。”
结论:在1993年公司法中,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股东出资设立,新公司法的一大亮点就是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中国的文化中有一人公司的基础,可以预计,新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后,到2010年,中国可以超越美国,成为世界第一公司大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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